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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孩子辍学,违法!

山东十六名学生家长被告上法庭
1998-09-02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济南9月1日电8月21日,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,对张家坡乡人民政府状告16名学生家长不能履行让其子女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一案作出判决,除判罚每位学生家长150元以外,还责令学生家长督促其子女在规定期限内复学。这一判决在当地群众中引起强烈震动和反响。许多人如梦方醒:原来不让孩子上学也是违法的。

地处沂蒙山腹地的张家坡乡,由于部分家庭经济困难、许多家长法制观念淡薄及受新的读书无用论的影响,学生辍学严重。今年2月10日新学期开学时,张家坡中学有87名学生没有到校,占学生总数的10%。为此,学校多次到学生家中做思想工作。3月16日,又以张家坡乡人民政府的名义向所有辍学学生家长下发了《勒令复学通知书》,责令家长督促子女在一周内复学,如不按时入学将诉诸法律。通知书下发以后,有46名辍学生重新复学,但仍有近一半学生没有返校。于是,乡党委政府从中学、司法所、派出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,深入每个学生家庭反复做家长的思想工作,时间长达两个多月。但有家长说:孩子是我自己生的,上不上学是个人的私事,别人无权干涉。为了教育那些思想顽固不化的学生家长,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,8月4日,张家坡乡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,状告其中16名学生家长不履行让其子女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法律责任,申请强制执行。

16名学生家长接到处罚决定书以后,表示愿意接受处罚,并尽快让孩子复学。至此,张家坡乡长达7个多月的动员学生复学工作随着此案的结束而告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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